古代最早的書的形式是希臘羅馬人所書寫的卷軸或紙卷。卷軸一般而言,尺寸是上下寬度約在9~11呎(23~28公分)不等,長度則可能超過20~30英呎(6~9公尺)。卷軸的原料是紙草紙,而卷軸的末端附帶有一根棍子與棒條。平時閱讀的時候,是平攤在桌上;閱畢時,則會用繩子或是帶子繫好。貴重的卷軸甚至還會裝在套子裡以免毀壞。儲藏書的工具的這種概念出現。此種套子有如類似現今收藏精裝書附帶的硬紙版套盒。形狀多是圓桶狀盒子,直立的卷軸會在末端附有籤條或登記單,標明內容提示、作者名氏等必要資訊。
後來基督紀元的最初幾百年中,書架裡除卷軸之外,也多出了許多的手抄書。手抄書的材質是木質封皮,起源於木質或象牙質的刻寫板,書頁內部是對折的平坦紙草紙或羊皮紙。隨著手抄書的蓬勃發展,收藏書的的主人開始為收藏的工具外加了一個門,一來是為了美觀,二來則是為了保存書籍以避免蟲蛀塵積。在拉丁文中,armarium指的是密閉式的櫥櫃,可以用來書籍、貴重物、或是器具和傢具等等。由於手抄書是當時新興的產品,書的主人為了表達其珍視之意,常將部分的手抄書放在可攜帶的書閘或是小保險箱中,跟著書的主人到處遊歷。
書架外面加了門就稱做是書櫥或是書櫃。中古時期十分流行,除此之外,還有書箱的出現。書箱是用來裝小量且必須搬動的書籍。然而書箱裡的書籍擺放是一本一本堆疊平躺上去,取用的人不能很方便的取用所需要的書籍。而書櫥或稱書櫃其實就是立起來的書箱,並且在箱中裝上分層的格架。
在往後的日子裡,櫃子的門即被省去,書架的進化又更往前邁進一步。除了書櫃除去門之外,在中古時期,又新多加了讀書檯的出現。讀書檯呈現斜坡狀,書可以翻開並列在檯上,同時又必須確保書籍都安頓在正確的位置,所有的書都上了鎖鏈。這種讀書檯的演變,就好像教堂聖經禮拜的椅子一般。
由於讀書檯會佔用太多空間以及引發一些不必要的麻煩問題,所以到了十五、十六世紀,及發展出了所謂的「書亭系統」(stall system)。 書亭系統就是將一排排書架與外牆呈直角排列。但是此時書籍的擺放仍是呈現水平的形式,即是將書背朝內,附鍊條的前切口向外。不過此時的書架即面臨到了一個問題,就是「書架下彎」。若要解決此種問題,建築師必須將書架每格的長度減短或是增加其厚度。不過這會造成書架呈現不合比例的樣貌。後人則產生了一個減少下彎的方法,即是在比較薄的架板前端加一條比較厚的木頭,藉以增加架板的厚度。
書架的發展越益成熟,而其中書的排列方式也為人所探討。在一開始時,書的排列是書背朝內,前切口朝外,但是前切口沒有任何的標記以供辨識,而各架收藏了什麼書籍則是會一一登錄在書架外側壁的表面上。
書架的真正大改革,是在宗教改革期間。當時修道院的書籍被戰火所波及,因此書沒了,書架也失去它的意義。爾後, 新規劃的圖書館就變成今我們所熟悉的樣式了:多層式書架、不附帶讀書檯、鎖鏈也消失不見因為印刷技術的出現書籍變得不再如此珍貴。
等到了文藝復興時期,讀書人漸漸認同書架最理想的擺放方式為與書架成直角狀態,靠近窗戶,以利採光。同時開始有人會將書背往外置放,或是在前切口處繪圖以供辨識書籍內容,不過仍有一些老派保守的人堅持將前切口向外擺。到了十六世紀中葉起,書背的裝飾與封面封底一致,清楚標示出作者、書名和出版日期。
相較於書亭系統,歐洲內部也同時發展出另一種不同的書架模式,稱作「壁架系統」 (wall system),是指整室的四壁都是貼牆的書架。像是牛津大學包德林圖書館就是一座書架博物 館。起初是使用書亭系統排列。後來則改用壁架式系統書架。
到了十八、十九世紀,印刷術的普及使得書籍量越變越多,所以書架的高度也就越變越高。配合著這種趨勢,就出現了樓廊、梯子,搆書棍等等東西的出現。而貼壁的書架模式雖然需要上述配件才會顯得便利,卻漸漸成為大型機構圖書館的參考室和閱覽室採行的標準模式。就連私人藏書機構也是一樣。
書架發展到後來,大概擺放的模式都已出現。不過書的尺寸不統一卻一直是個大問題。1895年建立的紐約市立圖書館曾經規定8開本為高度不超過11.5吋(29公分),4開本高度介於11.5吋至19吋(48公分)。如此,書架的ˊ高度即可統一。不過規定和現實仍然是有差別的,不可能那麼完美。
發展到現在,觀看今日的書店,大多採用由上而下略向外傾斜的書架。可以把書封面向上放在斜坡式的架上而不必擔心書會倒榻,同時這種設計也可以便利讀者找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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